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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台县精神病院2017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精神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和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绵人社发〔2014〕3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精神病院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含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并完全符合《三台县精神病院2017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8-35周岁(1981年12月18日-1999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的)。
5.学历:见附件1。
6.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7.其他具体条件和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报名时为我县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详见《三台县精神病院2017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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