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精神病院(第三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三台县民政局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共7名(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三台精神病医院官网http://www.stxdsrmyy.com、三台县精神病医院微信公众号stxdsrmyy发布):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年龄26周岁以下(1990年9月17日以后出生的);
5.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6.应聘者愿意服从医院统一安排、统一调配;
7.其他具体条件和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详见《三台县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9日-2017年9月15日(每日8:30-17:30,星期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三台县精神病医院人事科(三台县北坝镇三台县精神病院门诊综合楼四楼,电话:0816-5345112)。
(三)报名所需资料:
1.《三台县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自行下载,电脑打印,粘贴1吋证件照)。
2. 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
3. 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2017年执业护士考试合格的可提供成绩单)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表现及年限的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试时间:2017年9月17日9:00-18:00。
1.笔试。笔试采取100分制,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或岗位所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
2.专业技能测试(护理岗位)。采取100分制,将应聘人员进行实践操作,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制度、规范的掌握程度和实际技能操作水平。
3.结构化面试。采取100分制,主要考察考生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护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2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公共卫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于招聘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三台县精神病院网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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